关于2021年“三落实”就业工作专项考核先进地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

辽宁职信网 公示公告
根据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》(辽政办〔2022〕7号)、省政府督查室《关于严格做好省级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〈2021年各市“三落实”就业工作专项考核方案〉的通知》(辽人社〔2021〕24号),综合14个市在省政府民生实事、重点就业指标任务、重点政策及资金落实保障、就业重点工作成效方面考核评分,拟按考核分数综合排名向省政府办公厅推荐激励的2021年先进地区名单为:

  沈阳市、铁岭市、朝阳市

 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至3月25日。如有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(实名)形式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。

  联系电话:024-22953910

  传    真:024-22959189

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  2022年3月18日